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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深化“放管服”: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要进一步改革
2018-09-03 3389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崔书红司长、规划财务司汪键副司长,介绍生态环境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以下是有关环评改革的问答实录

  

  环评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最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

  

  请崔书红司长介绍情况。

  

  崔书红:感谢主持人,欢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很高兴再次与大家见面。

  

  去年9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环评制度改革的情况。今天,我将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介绍环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借这个机会,我要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环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家知道,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李干杰部长亲自安排部署。

  

  近年来,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改善环境质量的主线,坚守防范环境风险的底线,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主要表现可以用六个“最”来概括:

  

  一是最大幅度简政放权,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目前已经依法取消了3项,这三项是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保留的2项,一项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还有一项是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还要进一步改革。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1686个,其中,生态环境部只审批了22个。

  

  二是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实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原来都是审批制,通过修法,依法将登记表从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2018年,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也就是说,现在项目环评的80%无需审批。需要审批的9万多个中,编报告书的也只占8%,报告书、报告表的内容和编制工作量差距是很大的,这些工作大大减少了环评工作量。

  

  三是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采取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转办,同步评估和审查,对合法合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布局等项目环评的审批时间,已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近50%,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六个一”,就包括审批时间压缩一半,现在环评审批已经实现了。登记表备案现在只需10分钟,过去需10天。

  

  四是最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环评改革专项督导,常态化进行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对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目前,我部已经连续开展五批次技术校核,涉及31个省(区市)的482家次环评机构的1048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我们发现了一批质量不高的环评文件,将依法处罚处理。

  

  五是最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组建技术团队,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基层环评工作能力。建立全国环评审批联网信息系统,实现环评文件网上报送,“不见面”审批。

  

  六是最大力度激发了市场活力,现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更便利了,行政审批工作量大大减少了,市场主体经济负担也减轻了,项目“落地”速度也较以前加快了许多。

  

  环评“放管服”改革取得一些初步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不足,与市场主体的期望还有差距。当前,全国生态环保系统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评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各位!

  

  刘友宾:下面,请汪键副司长介绍情况。

  

  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力争实现两大目标

  

  汪键: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生态环境部近日下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上午李干杰部长在全国视频会上也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就《指导意见》的内容进行一个简要的说明。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转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重要抓手。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增加。提升服务能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促进建立公平的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日益迫切。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出台了这个《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立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引领、分类施策和落地见效的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落实,力争实现两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效能大幅度的提升。

  

  二是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发展环保产业,切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突出进一步简政放权,这部分是以环评审批改革为重点。刚才崔司长已经做了介绍。

  

  二是突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过深化生态环保督察、严格执法、杜绝一刀切,来压实责任,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突出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和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全面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四是突出发展环保产业,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带动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充分释放环保产业有效需求,加强环保产业的规范引导,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五是突出创新绿色金融,落实价格财税政策,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文件已经发给各位记者了,我也愿意配合崔司长来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条件,不意味重大环境影响项目无需环评

  

  中央电视台记者:根据“放管服”精神,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请问这是否会留下审批不严等隐患?如何避免一些企业钻空子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出现?

  

  崔书红:感谢你的提问。我认为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是优化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这并不意味着,重大环境影响项目无需环评,或没有经过环评就可以开工建设。法律明确规定,需环评而没有经过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属于“未批先建”。对“未批先建”行为,法律的处罚和对相关人员的处分是相当严厉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建设单位要按总投资额的1%-5%予以罚款,这是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

  

  二是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是“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但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对相关人员处行政拘留。

  

  四是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问题的环评违法项目,还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彻底消除隐患。

  

  五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对污染环境犯罪,还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制度上避免了环评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创新机制手段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对“未批先建”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二是创新监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主要是以信息化促监管手段多元化,利用大数据提高监管整体能力,逐步实现全面、实时的环境监管。

  

  三是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保护失信个人、企业信息纳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在今天上午的视频会上,李干杰部长还就此作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各部门联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我们相信,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环境守法氛围不断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将得到更好地落实,谢谢。

  

  处理好环保与经济关系就是要建立环保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游戏规则”

  

  中新社记者:当前,有观点认为环保加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请问您怎么看?

  

  崔书红: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很热,隔一段时间就有媒体提问。

  

  此前,李干杰部长作过明确回应,环境保护并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去年我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这个问题回答过,当时举了两个现场调研的例子,一个是河北邢台,一个是山东济宁,谈了这些地方在“散乱污”治理过程中怎么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在加强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赢的局面。最近我又把两个市的情况调度了一下,看一看去年表现好是否昙花一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邢台指标增速创了近年以来的最好位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了21.7%;济宁也保持了良好的平稳的增长,高技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增长都在10%左右,新旧动能转换有序推进。另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我就不重复了,也表明整个经济面是好的,没有迹象表明环保加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环评是怎么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从环评的角度看,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就是要建立基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游戏规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两山论”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建立这种“游戏规则”的根本遵循。经过多年的实践,环评制度在建立“游戏规则”上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经验。

  

  一是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探索建立环境空间管理体系。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很多环境问题,就是由于布局不合理、结构偏重产生的,解决这个问题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举措之一。从环评的角度来说,就要通过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布局的优化,具体就是编制“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用“线”管住空间布局,逐步解决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用“单”规范发展行为,为盲目、粗放型、破坏性发展亮红灯,为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质产能项目环评审批开绿灯。这项工作我们正在稳步推进,今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加青海省,要初步完成“三线一单”的编制,其余的19个省(区、市)今年要启动,明年要基本完成,2020年“三线一单”要全面实施应用。5月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这是在大格局上,对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作出优化。这是游戏规则之一。

  

  游戏规则之二是对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实行“三挂钩”。环评制度不能说不严格,但是一些地方区域性环境影响逐步积累、显现,所以我们要求实行新建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挂钩,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就会对项目的排放量产生约束。要与规划环评挂钩,如果不满足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项目就要调整优化。要与区域同类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挂钩,不能只上新项目,要以新带老,解决已有项目的环境问题。比如去年我们审批某炼化项目时,与区域范围内39个在建项目的淘汰、关停、提标改造等关联,平均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5062吨、7025吨、1809吨和6184吨,确保该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十八大以来,通过环评审批累计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约44万吨、46.5万吨和19.5万吨。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经济发展。我刚开始已经介绍过了,就不再重复了。

  

  四是创新机制体制,加速今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尽早开工建设。首先,采取的是“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我们主动与有关部委和各省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建立今年拟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逐一对接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其次,“开辟绿色通道,压缩环评审批时间”。重大建设项目做到即到即受理,即转办即评估,评估和审查同步推进。一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甚至在受理前即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我部对重大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环评的审批时间,已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近50%,最新一个铁路项目,我们审批时间是24天,北京到雄安新区高铁项目审批时间更短。第三,“加强指导,服务下沉”。主动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在可研阶段启动环评文件的编制,及时对他们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中的问题答疑解惑,压缩文件报审时间。

  

  五是发挥环评的倒逼机制,加速落后产能和高排放项目的退出。最近,我们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进行了梳理,对其中77项相关任务落实了环评措施,通过禁止、限制或加快审批等措施,构筑牢固的防御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天上午,李干杰部长就这个问题专门强调,坚决反对一刀切,对于合法合规的企业不能采取停产的措施,对有问题的要制订限期整改,不能层层加码,层层提速。上午的会议开到了最基层,全国16000多人参加了视频会。同时,李部长也明确指出对手续不全,又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还是要坚决予以整治,一定要扭转劣币驱除良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