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共8条,环评类别分为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类。项目类别涉及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50个大项、191个小项。
针对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特点及修改的内容,我市环评审批部门积极准备,认真学习,确保新目录落实到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